网络舆论信任:数智时代交往理性的效用及实践策略

《领导科学》2026年第3期  管秀雪 李金泽2026-09-24

【摘  要】基于传统的信任机制构建理论,网络舆论信任理应是涵括人际关系、制度规范与技术嵌入等多重要素的舆论现象,而交往理性构建了网络舆论信任的新解释框架。但在数智时代,交往理性的缺席正诱发一系列现代性问题,进而导致网络舆论的信任基础动摇、信任边界模糊以及信任模式重塑。需要强调的是,交往理性的在场有助于呈现交往主体的自我意义与价值,超越主客体关系的当下事态,并且克服交往行为的异化倾向。为了将潜在的治理效用有效转化为实际的治理效能,网络舆论信任治理仍需确立集意义引领、技术赋能与机制约束于一体的综合性策略架构,同时显现交往理性的时代价值,持续凝聚意义世界框架下交往理性的普遍共识。

【关 键 词】数智时代;交往理性;网络舆论信任;信任治理

【作者简介】管秀雪(1982— ),女,江苏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学博士,研究方向为网络意识形态建设问题;李金泽(1995— ),男,江苏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

【基金项目】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人工智能时代网络意识形态风险防范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3BKS121)

【中图分类号】C9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606(2026)03-0152-09


一、问题提出与文献梳理

随着数智时代的到来,在网络场域中自由表达意志、参与公共事务已成为网络空间舆论实践的新常态。然而,情绪在前、成见在先的“后真相”境况愈演愈烈,持续加剧网络舆论的信任赤字。在此背景下,网络舆论信任成为学界高度关注的现实课题。所谓网络舆论信任,是指多元网络行为主体在网络社会交往的过程中,基于情感关联、理性判断与价值共振等内生性机制,对网络舆论产生的一种可信赖、可托付的正向期望。网络舆论信任何以可能的问题,在网络舆论引导、“后真相”时代与反转新闻等论域得到分散性探讨,但尚未形成系统性论述。积极探索网络舆论信任的治理逻辑,有必要充分借鉴并系统审视传统的信任机制构建理论。一是人际信任论。传统社会交往以血缘和地缘为基底,呈现出熟人为主、在场为先与道德为准等鲜明特点,由此形塑的“强关系”信任模式以伦理关系与公序良俗作为认知可信度的评价标准[1]。伴随着社会分工的精细化,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渐趋解体,传统纽带在维持社会交往秩序方面的功能日渐式微。此外,网络空间去中心化、非接触式的交互方式重塑了社会情感的循环过程与传播边界。鉴于此,仅凭借情感联结与交往经验治理网络舆论信任,驱动力明显不足。二是制度信任论。相较于人际信任论,此类观点将信任从人际关系范畴拓展到制度规范层面,强调信任源于非人格性的法律制度与社会规范,其产生有赖于权责边界明晰、失信惩戒严格[2]。有学者从人的社会性视角指出,依托法律规范产生的制度信任的对象是主体背后由制度支撑的抽象社会角色[3]。然而,建立并维护制度信任,需要时间的沉淀以及确定性的累积,这与网络空间信任关系的流变态势之间存在矛盾。若仅依靠制度规范协调社会交往、治理网络舆论信任,容易引发信任滥用、道德自律失效等风险。三是数字信任论。数智技术改变了传统的信息表达方式、载体形式与传递范式,实现了社会交往的普遍化和扁平化[4]。依托数字身份识别构建的数字信任,实现了信任样态由道德依赖、制度规范向算法计量的转变,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本体性安全的缺失[5]。但不容忽视的是,数字信任高度依赖于数字技术与信息系统,技术本身存在的数据污染、算法偏见等问题会侵蚀数字信任的根基。究其原因,人机信任关系的紧绷与人对自身的不信任感是互为因果的[6],依托技术背书治理网络舆论信任仍然存在着认知局限和操作风险。

作为“技术—社会”深度互构的产物,网络舆论信任涵盖了人际关系、制度规范与技术嵌入等多重要素,有着丰富的理论研究潜力与实践指导价值。然而,目前信任研究高度集中于经济学、政治学与社会学等传统学科领域,相对忽视从马克思主义理论、计算机科学与传播学等多学科交叉视角出发系统探讨数字智能技术、信息传播媒介与信任构建之间的内在逻辑和协同机制。因此,亟须构建一个新解释框架,深入剖析数智技术与传播媒介如何革新信任的生成路径,以期为高效治理网络舆论信任提供更为精准、全面的理论支撑与实践指导。

二、数智时代的交往理性:关于网络舆论信任的一个新解释框架

“任何问题背后都有造成这个问题的逻辑,只要能够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去分析这个问题产生的前因后果,那么提出的解决方案、政策就会沿着应有的逻辑前进。”[7]深入探讨网络舆论信任这一议题,同样需要以问题导向揭示其在当今社会数智化转型进程中的价值与功能。这一议题的核心在于:以社会交往尤其是网络社会交往的深刻变迁为切入点,探寻网络舆论信任的生成根源与发展脉络。

(一)社会交往与网络舆论

马克思、恩格斯在审视社会历史的演进轨迹时,分别从交换与生存的独特视角深入剖析了社会交往。马克思指出,人同自身的劳动产品、劳动过程以及类本质相异化,最终将导致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异化[8]。因此,个体对自身关系的认知与确证无法脱离社会关联而独立达成,其对他人的理解与评判亦需着眼于当下所处的社会关系网络。基于历史唯物主义的视角,社会交往被视作“现实的人”的存在方式,而交往形式与生产力的矛盾运动推动了社会历史的发展[9]。哈贝马斯在剖析晚期资本主义社会矛盾时指出,当社会文化系统的意义再生产功能遭受系统性侵蚀时,政治权威将面临“意义资源”的供给断裂,最终导致政治制度信任消解的“合法性危机”[10]。对此,需通过引入交往行为替代生产劳动来剖析社会发展、化解社会危机。在现代社会学的语境中,社会交往通常被界定为个体在特定的社会历史背景下,依托生产实践而开展的物质与精神层面的双向交流活动。随着数智技术的发展及运用,网络社会交往成为社会交往的新形态,凸显出技术依附性、空间跨越性与群体分化性等鲜明特征,为理解并引导数智时代的社会交往开辟了新的认知维度与治理向度。

社会交往与网络舆论之间存在着共生互构的紧密联系。一方面,公众在社会交往中持续生成差异化的情感态度和价值主张,这为网络舆论的形成、传播和调节输送了源源不断的素材和动力;另一方面,网络舆论在其萌生、演进直至消亡的全生命周期内,发挥着重塑交往方式、协调交往行为以及厘定交往准则等内生性功能。现如今,网络舆论成为重塑公共话语体系乃至社会关系结构的重要载体。公众在数智技术的赋权下,实现了信息消费、生产和传播能力的跃迁,推动网络舆论生态向多中心、扁平化与交互式的格局转变。不过,公众在网络空间的集体话语生产与意向输出,往往出于自在自为的情感共振而非系统化的理性协商,这就创设出一种依托心理空间“软要素”的社会交往场景[11]。在这一场景内,多元化的信息来源、情绪化的观点输出以及离散化的传播节点极易引发信源混乱与焦点模糊,从而干扰原始舆论讨论的清晰度。面对技术赋权、信息泛化导致的不确定性,公众在网络舆论信任的构建中展现出递进式的交往脉络。起初,公众依托网络平台审慎输出观点、表达态度,并与志同道合者依托情感共鸣、认知协同建立信任基础,然后,在意见领袖的正面引领下开展深度、高频的协商对话,这既可以缓解情绪冲突、纠正价值偏差,还能够巩固彼此之间的信任纽带。网络舆论信任从模糊初现、逐步积累直至最终固化的过程,正是网络社会交往由情感驱动向理性主导转变的体现。

(二)网络舆论信任:数智时代交往理性的普遍主义预设

网络舆论是社会转型风险在网络空间的镜像与释放,对于网络舆论信任的深入解析,理应回归到数智时代的社会背景之中。与此同时,唯有将社会交往问题提升至交往理性和思维范式建构的层面,方能精准把握住交往问题的本质。

近现代西方哲学对于“理性”命题的认知,经历了从祛魅化到异化批判的逻辑转向。马克思以异化劳动为分析视角,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人的工具化生存境况,为深入洞察现代社会的精神危机提供了理论依据。而韦伯通过对西方现代化进程的病理诊断,提出了目的合理性与价值合理性的双轨分类。哈贝马斯汲取了韦伯理论的教益,强调应将目的合理性置于更为广阔的人际互动场域中进行考察。为此,他以交往行为为核心范畴,建构了具有批判性的交往行为理论。在这一理论中,他重构了本质上由知识构成、能够在价值层面规范人际活动的“生活世界”,主张将社会同时视为“生活世界”和“系统”加以构思[12]。但在现实社会中,以金钱、权力为媒介的“系统”持续侵蚀以价值规范调节交往行为的“生活世界”,致使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被物化的抽象逻辑所支配[13]。

面对“系统”与“生活世界”的脱节,哈贝马斯试图通过重建交往行为本身所蕴含的交往理性来调和工具理性过度扩张引致的矛盾,促使理性结构“体现在交往行为的媒介性质上,体现在解决冲突的机制、世界观以及同一性的形成上”[14]。交往理性是内在于交往行为之中,兼具语言指向性、交互主体性、程序规范性与动态可错性的合理性。实现交往行为合理性的关键在于:交往主体既需承认并遵守普遍的道德规范及原则,又要选择恰当语言开展以相互理解为目标的有效对话。这表明,交往理性在主体间的理解、相互承认的过程中表现为一种约束的力量[15],承担着规范调节、社会整合等多重功能。然而,交往理性并非依靠外在强制力达成主体间共识的同质化整合,其规范性力量根植于交往主体对于“有效性”主张的自觉确证与交互承诺。从本体论维度考量,信任本质上也反映了主体间相互的承认关系,具体表现为彼此承认对方的规范身份并且给予各自正确的规范态度,从而创造出对话交往所需的理解、诚实与事实等必要条件[16]。基于此,网络舆论信任不仅表现了公众在网络空间的主体间性联结,彰显了符号互动与意义协商过程中的相互承认机制,更渐趋发展为一种兼具形式约束与实质约束的新型伦理架构。由此可见,网络舆论信任在话语有效性主张、主体间承认结构等方面深度契合了交往理性范式的核心要义,二者共同指向依托有效沟通实现社会整合。

数智时代的网络社会交往呈现出多维重构的新特征,一定程度上突破了交往行为合理性的预设条件。譬如,公众的沟通模式挣脱了传统语言媒介的线性传播桎梏,演变为多节点、多向度的分布式交互网络。随着虚实空间深度交融与线上线下场景联通,文化再生产与物质再生产呈现出前所未有的互嵌性。然而,面对内部冲突凸显、外部渗透加剧的信任挑战,网络空间更需预设可以代表绝大多数人意志、能够为绝大多数人遵循的普遍化原则,引导公众在自由、公正的网络社交场域开展有效对话。在此背景下,网络舆论信任可被视作交往理性在网络空间的普遍化实践与具象化呈现。具言之,只要交往主体试图与其对话者达成理解,就必须展现有为态度、恪守理性前提以获取交往资质。伴随着道德素质和法治素养的持续提升,交往主体会在道德判断与交往实践中自觉秉持交往理性,这有助于在良好的网络舆论生态下建立稳固的信任关系。然而,理性的标准并非机械地承袭客观规律或主观经验的简单重复,而是源自多元主体间的对话与讨论[17]。网络舆论信任亦非一成不变的静态存在,而是在公共理性与个体诉求的动态博弈之中不断发展的。只有通过完善信任可持续再生产的动态机制与制度保障,方可实现网络社会交往形式与实质合理性的双重建构。

三、数智时代交往理性缺席对网络舆论信任的负面影响

交往行为理论强调,以“生活世界”为背景和媒介的交往行为,能够同时关联并协调“主观世界”“客观世界”和“社会世界”,故而相较于其他行为类型在本质上更具合理性。这种合理性特质根植于沟通行为所隐含的有效性要求,即意向表达的真诚性、命题陈述的真实性与规范遵循的正当性,三者共同构成了交往理性得以实现的前提条件。随着数智技术深度重塑网络舆论生态,交往理性的缺席正引发一系列现代性问题。其中,“主观世界”言语情境脱域、“客观世界”技术理性膨胀与“社会世界”交往行为异化等溢出效应交织叠加,共同导致网络舆论中不信任心态的蔓延。

(一)“主观世界”言语情境脱域,动摇网络舆论信任基础

理性不再是意识哲学范式中的认知理性,而是语言活动中的互动沟通理性[18]。事实上,网络社会交往脱离了具身性交互场景与惯习性文化语境,无形中加速了猜疑、恐慌与偏激等非理性表达的传播扩散。真诚感知是构建网络舆论信任的坚实基础,但当语言符号系统被迫退守至基础语义识别的狭窄边界时,公众愈发难以在虚拟交互中感受真诚并诉诸信任。一方面,数字化交往空间解构了传统言语活动的情境要素,进而强化了公众对网络舆论的戒备心理。当公众依托虚拟身份参与网络社交互动时,即时对话与异步留言并存的沟通方式一定程度上割裂了情感交流的整体性与连续性。同时,由于缺乏肢体语言、面部表情等非语言要素的辅助,公众往往难以精准传递细腻情绪与复杂情感。此外,虚拟身份的匿名性切断了网络言行与现实责任之间的伦理纽带,在弱化情感契约效力的同时更催生了情感操纵的灰色空间。因此,公众易对陌生交往对象产生猜疑与误解,愈发倾向于选择沉默自保的沟通策略。这种基于心理防御机制的风险规避行为,极大地削弱了信息传递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不利于公众之间的真诚交流与情感共振。另一方面,去中心化交往模式重塑了文化惯习的固定语境,由此加深了公众对网络舆论的认知偏差。在“人人皆是麦克风”的传播格局中,分散性节点交互诱发了信源庞杂、阐释歧义等传播乱象,从而深刻改变了公众认知塑造的固定语境。算法推荐机制更加剧了语言符号在频繁转译过程中的语义耗散,致使言者意义投射与听者实际感知之间产生认知错位。尤其在群体极化的语境下,公众持续遭受非理性舆论的灌输与规训,容易陷入极端化、标签化的认知陷阱。这导致交往初始阶段个体间的话语摩擦往往迅速升级为群体认知层面的价值对抗,催生出非黑即白的话语暴力、非此即彼的强制站队,于是,真诚对话让位于情感防御,理性探讨演变为认知攻防,网络舆论的信任基石亦随之动摇。

(二)“客观世界”技术理性扩张,模糊网络舆论信任边界

话语沟通的逻辑基石在于真实地描述客观事实,这一过程应当严格遵循价值中立的原则。然而,随着技术理性的持续扩张,目的性、实用性等外部技术逻辑正悄然弱化公众的主体性意识与批判性思维能力。因此,公众对于网络舆论信任的理解与感知,在对象、标准与旨向等方面均呈现出显著的模糊性。一是技术赋权下舆论主体愈加多元化,进而模糊了网络舆论信任的对象。数智技术推动了自媒体、社交媒体等新兴话语主体的蓬勃兴起,但随之而来的“把关人”缺失问题加剧了信息过载与信息污染的结构性矛盾。譬如,网络水军通过身份伪装、造谣控评等技术黑箱,将大量失真信息包装成消费产品肆意传播,导致公众深陷于“何人可信、何者可信”的困惑之中。二是技术驱动下舆论表达渐趋情绪化,进而模糊了网络舆论信任的标准。当公众身处虚实交织的网络空间时,其所受到的社会规则束缚与公共理性制约显著弱化,这导致态度、情绪与欲望等时常凌驾于客观事实之上。而数字媒介的“过滤气泡”效应,则将公众包裹在同质化的信息环境中。当非理性声音在封闭场域内相互碰撞并得到强化时,客观事实便会被淹没在情绪化浪潮之中。在此“意见气候”下,网络舆论的信任标准不再锚定于事实核查的客观性,而是转变为情感投射的强度计量。三是技术形塑下舆论传播逐步圈层化,进而模糊了网络舆论信任的旨向。算法推荐促使个体快速集聚并形成高度关联的圈层,为网络舆论提供了场域细分、对象限定的传播路径。然而,圈层成员是以算法中介为组织架构、浅层趣缘为联结纽带的,当重大突发舆情突破圈层传播壁垒时,原本潜藏的利益诉求冲突与价值立场分野便会迅速凸显,进而解构圈层信任根基,甚至引发次生舆情风险。这表明,经由网络舆论圈层传播构建的离散性信任链条,通常难以落实风险共担机制、公共责任意识等核心信任旨向。

(三)“社会世界”交往行为异化,冲击网络舆论信任模式

在数智化转型纵深推进的当下,社会规则体系与交往行为规范正经历持续性的动态重构。网络空间面临传统规范效力弱化、新式规范尚未成型的双重挑战,这间接加剧了网络空间交往行为的异化现象,冲击着网络舆论信任模式中各要素的动态平衡。一是交往方式异化导致交往的质量降级,稀释了网络舆论信任模式中人际关系的亲密度。资本与技术的加速逻辑,打破了公众原有的社交节奏,并将其置于严格的时间规制之中。然而,这种人际链广阔、纵深度不足的浅层符号互动,往往将严肃性的道德责任稀释为程式化的社交表演。这种仅以效率为导向的交往方式,显著降低了交往体验的效能感与意义感,甚至衍生出道德冷漠、责任规避的群体性症候。二是交往关系异化遮蔽了交往的本真价值,削弱了网络舆论信任模式中制度规范的权威性。在资本逐利本性的驱动下,个体的信任动机转向交往对象能否充分满足自身的利益诉求,而功利化的交往关系成为社会“常态”,将导致人与人、人与制度之间的信任缺失。以网络舆情处置为例,倘若制度规范的文本要求与实际执行存在偏差,公众便会习惯性质疑公权力行使的合法性与正当性。三是交往主体异化诱发了交往的安全风险,妨害了网络舆论信任模式中技术嵌入的可靠性。数智技术与数字资本的深度耦合,易将鲜活的交往主体异化为可量化的数据节点,迫使其在资本规训下持续优化数据画像、提升“数据资产”。如此,公众在网络空间的形象展演,就成为自身价值准则把控下的选择性表露[19]。而随着真实人格与虚拟身份边界的消解,公众便容易陷入虚实混淆的“镜像迷恋”与情境表演的自我状态[20]。此时,信息泄露、身份盗用与算法偏见等技术伦理风险渐趋显现,严重削弱了技术嵌入在网络舆论信任构建中的可靠性。

四、数智时代交往理性在场对网络舆论信任的治理效用

数智时代交往理性在场,不仅凸显了交往主体的自我意义与内在价值,而且是对传统交往关系结构的一次深刻超越,更有助于克服交往行为中的异化倾向,通过培养网络舆论信任能力、重构网络舆论信任关系与重塑网络舆论信任机制,构建起基于主体间性的网络社会交往范式,从而有效阻断网络空间不信任心态的持续扩散。

(一)呈现交往主体的自我意义与价值,培养网络舆论信任能力

交往理性立足于人的生存本质,承认变化、差异的主体存在形式。它通过赋予交往主体不可或缺的“交往性资质”,进而为其意义呈现与价值实现提供有力支撑。在网络舆论交互的过程中,公众若能自觉深化角色认知与身份认同,秉持交往理性参与重构话语伦理,则有助于培养其对网络舆论的共情力与判断力。一方面,交往理性引导公众开展情感管理的自主性调适,培养其在网络舆论交互中的共情能力。当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网络围观浪潮时,社交媒体的即时交互特性显著增强了信息传播速度、观点碰撞力度与情感投射强度。非理性情绪冲动与先验价值取向等因素极易成为左右事件发展态势与公众交往决策的关键变量,这也为特定行为主体实施道德绑架、情感勒索提供了可乘之机。交往理性恰似公众情感输出的调节器,通过培育公众的批判性思维以防范特定行为主体的情感操纵,推动公众理性协商,以合理调配情感资源等手段遏制技术理性过度扩张对于有限情感资源的滥用。另一方面,交往理性驱动公众实现认知框架的系统性建构,培养其在网络舆论解码中的价值判断能力。基于主体间性的认知生成逻辑,当交往主体全面考量交往对象、交往环境以及媒介特性等多维要素后,便能明晰自身交往预期,制定恰当的交往策略。交往理性如同搭建公众认知体系的脚手架,辅助公众在多模态认知框架下审视、质询并评估网络舆论,通过追溯信息源头、厘清事件脉络、辨明各方立场等关键环节,有效破除先入为主、以偏概全的“晕轮效应”。这一过程不仅能够协助公众主动屏蔽情绪化、极端化的言论干扰,更能引导其在独立思考与理性思辨中深入把握网络舆论的本质。

(二)超越主客体关系的当下事态,重构网络舆论信任关系

数智技术赋权下的公众集信息生产、传播与消费等多重角色于一体,这种身份的重叠性正逐步消解传统舆论场域的主客体界限。交往理性根植于当下交往实践、强调主体间性思维,有助于重构公众、政府、媒体与网络平台等多元舆论主体间的信任关系。其一,交往理性践行主体间性的交互方式,致力于巩固网络舆论信任所必需的尊重与理解基石。网络舆论生产与消费的边界渐趋消融,由此衍生出主体信任失衡、资源分配不均等结构性困境。交往理性所秉持的主体间性思维,强调任何主体对客体的认知与改造,必然受制于其他主体的共同作用。倘若网络舆论主体摒弃以自我为中心的思维定式,充分考量他者利益诉求的合理边界,碎片化的舆论交锋或将升华为结构化的对话协商。这有助于网络舆论主体逐步挣脱“信息茧房”的桎梏,并在深度交互中增进彼此间的尊重与理解。其二,交往理性倡导沟通协商的对话模式,聚焦于破除网络舆论信任所面临的冲突与隔阂壁垒。如今,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两大舆论场既相互激荡又深度融合,共同推动着公共话语权从精英垄断转向全民赋权。交往理性以联结异质主体、达成视域融合为目标,进而推动知识再生产、交往关系统一与个体社会化。在此基础上开展的深度沟通与理性协商,使得网络舆论主体得以穿透话语对抗的表层,深入洞察舆论背后的个体动机与社会根源,进而缓解观点冲突、弱化立场对立并凝聚普遍共识。其三,交往理性强调批判反思的思维习惯,着眼于培育网络舆论信任所追求的责任与担当要素。作为一种具有容错性的理性形态,交往理性始终承认交往实践中可能出现的误解或偏差,其所达成的共识通常具有动态性、阶段性与条件性等鲜明特征。在交往实践复盘的过程中,网络舆论主体依托观念自省、话语重构与行为调适等环节,持续校准角色定位、优化话语表达并完善对话机制。基于批判反思交往实践而孕育出的伦理责任,驱动着网络舆论主体以审慎态度接收、验证并输出观点,从而显著提升了网络舆论的可信度。

(三)克服交往行为的异化倾向,重塑网络舆论信任机制

数智时代的网络空间具有开放性、批判性与媒介性等内在特质,在推动协商民主、促进共识达成等方面具备独特优势。然而,技术理性与资本逻辑相结合,无形中加剧了交往行为的异化倾向,其突出症候表现为公共讨论规范性的消解与主体间协同性的弱化。在此背景下,交往理性所蕴含的规范潜能及其对主体间交互关系的塑造作用,成为克服交往行为异化、重塑网络舆论信任机制的重要支撑。一方面,交往理性有助于祛除技术、资本等外在因素的遮蔽,克服交往方式浅表化与交往关系功利化倾向,进而为重塑网络舆论信任的规范机制注入内生动力。基于彼此作用与相互交往形成的人际纽带,本质上是以共同的社会规范准则为指引的社会关系。然而,交往行为异化不仅冲击了网络舆论的互动秩序,而且导致社会规范的定向作用式微,突出表现为道德约束松弛、法律效力衰减与制度权威弱化等。重申交往理性并非摒弃交往诉求或者排斥技术手段,而是引导交往主体回应生活世界观照、遵循社会规范要求。这将为公众相互承认、彼此理解创设出兼具互补性与统一性的交往场域,推动形成稳定且可信赖的交往行为预期,提升网络社会交往的规范性与安全感。另一方面,交往理性有助于激活公众的主体性自觉与交互性特质,推动化解交往主体异化危机,进而为重塑网络舆论信任的协同机制奠定坚实基础。当交往行为异化最终演变为主体自我异化,个体便会陷入自我发展的阻滞状态以及交互关系的断裂困境。当前,网络舆论生态呈现立体式“传播景观”,其发展演变受到公众情绪、媒体行为与政府介入等多重因素的综合作用。交往理性强调交往主体在立足自身视角的同时,还要强化主体间性联结,深入体察他者的生存境遇。重构网络舆论主体的脱域联结并且明晰其权责边界,可以最大限度地凝聚异质性主体的价值共识。基于此,网络舆论主体合力提升舆情处理效率,通力化解舆情极化风险,有助于动态调和公共事务中的矛盾冲突,共同营造清朗有序的网络空间。

五、数智时代交往理性视角下网络舆论信任的治理策略

从交往理性的视角审视,网络舆论信任不仅弥补了网络空间这一公共领域理性精神的缺失,还为数智时代的网络社交实践提供了道德养分与理性指引。然而,治理是多元主体以多样方式协同共治、持续互动的过程[21],仅依靠概念重申难以应对交往理性缺席的现实困境,也无法充分释放交往理性在场的最大效能。为此,在数智时代的背景下,治理网络舆论信任应当紧密围绕交往理性这一核心导向,同时确立集意义引领、技术赋能与机制约束于一体的综合性策略架构,充分发挥公众、媒体、政府和网络平台等协同共治的力量。

(一)深化“功能—价值—效应”相协调的意义引领策略

交往理性主张陈述合乎言语有效性的命题,并要求对这些命题的有效性进行话语层面的严谨论证。但情感价值僭越事实判断、主观偏见消解理性根基,不仅严重侵蚀了言语有效性的基石,更导致网络舆论信任深层意义的流失。基于此,亟须深入剖析网络舆论信任的功能、价值与效应,引导公众真诚表达、真实陈述并且遵循规范。一是强化信任功能,激励公众真诚表达。网络舆论信任得益于交往过程中的心理距离弥合与安全预期强化,具备调节情感输出、重塑交往态度的积极功能。然而,网络空间非理性表达的肆意蔓延,一定程度上挤压了真诚话语与理性表达的发声空间。为此,需要激励公众真诚地表情达意,进一步强化网络舆论信任的正向功能。具体而言,充分运用新媒体的媒介资源与人才优势,培养兼具专业性与共情力的新型意见领袖群体,以正能量话语压缩负面舆论、消极情绪的传播空间。同时,探索制定网络情感表达分层标准,明晰理性讨论、情绪缓冲与恶意攻击的行为特征与规范边界,引导公众理性看待网络舆论并且审慎表达情感态度。二是彰显信任价值,促使公众真实陈述。网络舆论信任作为数智时代的社会资本,其核心价值在于激发公民意识、培育公共理性,进而驱动协商民主框架下的集体审议进程。然而,网络舆论信任本身难以完全化解网络诚信危机,必须以信任治理为契机,持续完善网络诚信体系。为此,应当着眼于网络舆情所揭示的信息失真、认知偏差等问题,进一步彰显网络舆论信任的价值。具言之,既要将其视为网络诚信建设的辅助力量,通过增强信息透明度、抑制谣言扩散等方式提升信任水平,营造真实陈述更受信任的鲜明导向,又要将其视作网络诚信建设的关键支点,通过提升公众的信息甄别能力、言论自律水平等途径巩固信任韧性,激发公众真实陈述的内在动力。三是明晰信任效应,引导公众遵循规范。公众往往对信源可靠的舆论高度信任,而信源的可靠性与其遵循话语伦理的程度紧密相关。这就要求公众具备相应的言语能力与道德素养,确保话语表达遵循语义规则与道德准则。为此,不仅要大力推进网络语言动态净化,遏制网络语言文字的过度变形与失序创新,而且要依托语言规范标准开展主题教育,培养公众的合规意识与责任担当,还需以现有信任关系为纽带突破圈层话语隔阂,在群体对话中强化公众践行话语伦理的自觉性。需要明确的是,网络社会交往并非机械地固守话语形式与言语有效性之间的对应关系,而是要在话语博弈中逐步凝聚交往理性的规范共识。

(二)强化“平台—媒体—政府”相协同的技术赋能策略

网络空间的有效治理,深刻依赖技术思维的渗透与技术手段的应用,必须遵循技术发展的内在逻辑[22]。针对网络舆论信任的治理,除公众需要主动承担主体责任外,网络平台、媒体与政府等皆需秉持主体间性的理念,坚守技术向善的原则,采取切实举措共同重塑网络空间的公信力。一是压实平台责任,赋能网络舆论监测。在网络舆论初起之时,首因效应时常会使得事实争议演变为情绪对抗。为了预先把控舆论传播的潜在风险,网络平台需落实数据溯源、语义解析与风险预警等分级响应环节。例如,运用网络爬虫、数据追踪等信息采集技术,实现对网络舆论的去重去噪与高效溯源;发挥生成式人工智能在情感识别、语义分析等方面的技术优势,精准研判网络舆论的情感倾向与价值取向;通过图像、视频等可视化手段生成舆情热力图谱,并据此设置舆情风险评估指标与预警阈值。网络舆论监测过程的透明度与处置结果的可解释性,是重塑网络平台技术信任的重要评价依据。二是适应智媒革命,赋能网络舆论引导。在网络舆论发展阶段,理性舆论逐渐占据上风并与非理性舆论形成激烈交锋。对公众而言,新近获得的信息往往具备更强的心理影响,这为专业媒体运用智能化手段加强网络舆论引导创造了契机。专业媒体首先应依据平台数据监测结果开展事实核查,科学研判信息来源的真实性与可信度。随后,运用人机协同的内容生产模式,生动还原事件全息图景,清晰展现事件发展脉络。同时,加快完善具备语义理解与情感交互功能的智能跟评系统,实时输出权威解读、谣言澄清与正向引导等内容。倘若专业媒体能够保持问题意识与内容定力,公众将主动向其求证网络舆论的真实性,这无疑能有效提升其价值声望与引导效能。三是推动政府转型,赋能舆论生态修复。在网络舆论平息阶段,理性言论占据主导地位而非理性声音渐趋消散。此时,政府应及时切割负面信息,着力消除网络舆论的负面影响。一方面,依托数字政府建设加强与平台、媒体的信息互联互通,通过标准化的数据接口与协作流程,实现调查结果与处置信息的实时共享与精准传达;另一方面,畅通多元化的民意反馈渠道,将理性沉淀的民意诉求转化为政府决策的有益增量。政府公共服务效能与协同治理能力的提升,亦是其权威性与影响力持续累积的重要表征。

(三)构建“话语—议题—权利”相统一的机制约束策略

为了发展现代社会的自我修正能力,哈贝马斯着重强调了非正式公共舆论与制度化审议程序之间的辩证关系。具言之,只有立足于公正的审议规则程序,辅以自由表达与理性协商的引导机制,方能保障民主决策的合法性与民主共识的理性化[23]。面对网络舆论生态的加速演变,亟须构建话语、议题和权利相统一的约束机制,推动网络舆论信任的常态化、柔性化与长效化治理。一是确立话语约束机制,夯实网络舆论信任常态化治理的根基。网络空间的匿名性和低准入性,导致黑话烂梗、暴力隐喻等极化言论肆意滋生。倘若缺乏有效的话语约束,这些失序表达将泛滥成灾并导致信任基础瓦解。因此,要深入剖析网络语言的生成演化规律,依托算法推荐技术动态调节主流话语的传播能级,从源头管控非理性言论的产生和传播。同时,要加快完善平台内容审核尤其是公众举报反馈机制,强化高风险账号的审核层级与分级熔断,提升对非理性言论的整治速度与力度。二是优化议题设置机制,推进网络舆论信任柔性化治理进程。网络议题是民意集聚和舆论发酵的关键,兼具社会现实映射与公众心理形塑的双重属性。但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网络议题设置存在过度商业化、泛娱乐化与流量至上等价值偏差,严重削弱了其集聚网络民意、推动理性协商的功能。为了保障公共讨论的理性化,应当构建以信任为导向的议题设置机制。这就需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依托,筑牢具有历史连续性的信任文化基底,为网络议题设置提供价值坐标。同时,聚焦当下热点公共事件,将信任元素深度融入社会民生议题的叙事框架,推动公众认知与政策话语的良性共振。三是明确权利制约机制,瞄准网络舆论信任长效化治理的目标。数智技术赋权下,倘若网络舆论场缺乏清晰的权利边界,极易滋生网络暴力、脱序审判等侵蚀舆论信任的问题。因此,构建权责明晰、奖罚分明的权利制约机制,成为推动网络舆论信任长效化治理的应然之举。具言之,既要加快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建设,以负面清单形式厘定网络舆论主体的权责边界,又要持续完善网络舆论监督体系,以算法审计制度持续打击流量造假、谣言传播等违规行为,还需探索建立网络信用积分制度,将公众信息核验贡献值、理性讨论参与度等行为数据,转化为可兑换公共服务资源的信用凭证,实现行为追踪、信用评估与权益激励的治理闭环。

六、结论与讨论

综上所述,深入探讨网络舆论信任这一议题,需要将其置于数智时代的社会背景下,回归到纷繁复杂的网络社交情境中。交往理性在网络舆论信任治理中彰显出独特的治理效用。然而,要将这种治理效用有效转化为实际的治理效能,还需确立集意义引领、技术赋能和机制约束于一体的综合治理架构。在此过程中,网络舆论信任治理所依赖的交往理性能否经受住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检视,又能否凝聚起网络舆论主体的普遍共识,仍需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与网络社交实践的深度融合中进一步探索与研究。

(一)信任价值重审:显现交往理性的时代价值

网络舆论信任根植于交往理性的理论土壤,并在网络空间的复杂环境中得以萌芽,经由网络舆论主体交互而逐渐累积,最终在数智时代信任治理的实践中趋于完善。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试图以交往范式替代生产范式,并将文化规范与道德实践作为社会进化的动力源泉。这一理论构想宣扬道德规范的超阶级性和普遍性,过度强调精神交往活动与语言符号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带有乌托邦色彩。事实上,忽略对理性的社会实践考察,容易使得理性成为一种空洞的概念存在。对此,仍需弄清交往理性的时代价值,进一步提升网络舆论信任治理的科学性与实践性。马克思、恩格斯深刻指出,“各民族之间的相互关系取决于每一个民族的生产力、分工和内部交往的发展程度”[24]。这意味着交往是在特定物质条件下展开的现实活动,精神交往与语言交往无法脱离物质交往的根基而孤立存在。面对现实社会人的异化与道德失范等问题,生产力的发展尤其是科技革命始终是重构人际交往合作的物质根基。当前,以数智技术为代表的新质生产力正深刻变革人们的交往方式、交往关系与交往理念等。作为社会意识在交往领域的生动体现,数智时代的交往理性应结合历史理性和现实交往语境,突破抽象思辨的理论桎梏,真正回归到历史实践的生成场域,彰显丰富且深刻的时代价值。一方面,它直面网络舆论信任治理的现实挑战,回应了人们在数智化生存境遇下对于高质量交往的迫切诉求;另一方面,它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思维方式与交往范式,为人们适应网络舆论生态的动态演变提供方法论指引。

(二)信任文化培育:凝聚意义世界框架下交往理性的普遍共识

现实的人既追求物质生命的存续发展,更渴望建构充满意义的精神世界,这本质上体现了人们谋求自我解放的文化自觉。从价值哲学的范畴来看,意义是能够支撑现实的人安身立命与生活实践的价值理念[25],这些理念共同构筑起个体的意义世界。在网络社交实践中,公众面临着情感疏离、心态失衡和信仰缺失等现实问题,这些均与意义世界的陷落尤其是信任文化的缺位密切相关。随着网络舆论信任逐渐固化,公众的信任对象不再局限于特定的主体或媒介,而是扩展到了能够降低交往风险、保障心理预期的价值理念层面。质言之,交往理性不仅存在于主体认知结构与精神文化系统,而且发展为一种无形而强有力的文化力量,引领着网络空间的社交风尚与价值取向。因此,需从网络信任文化培育的视角,促使公众理解、认可并践行交往理性,进而凝聚起意义世界框架下交往理性的普遍共识。一是夯实网络信任文化的认同基础。既要深度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信任元素,又要积极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滋养人心,构建起兼具历史厚度与时代温度的网络诚信体系。二是创新网络信任文化的实践路径。不仅要深化网络空间精神文明建设,实施公民道德素养提升工程,倡导诚信互助、平等互敬的网络社交新风尚,更要将网络信任文化融入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全过程,进一步推动交往理性理念的传播与践行。三是培塑网络信任文化的价值内核。在话语约束、议题设置和权力制约等关键环节,通过重点强调契约精神,形成巩固交往理性、保障交往实践的非正式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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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史雪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