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安全治理赤字的表征、效应及其纾解

《领导科学》2026年第3期  杨华锋 张士琪2026-09-24

【摘  要】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传统安全威胁与非传统安全威胁交织转化,国际社会不安全感显著提升,全球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面临系列挑战。国际社会呈现安全需求不断上升、安全供给持续下滑的格局,安全治理体系中的赤字不断显现,包括治理主体构成的民主性赤字、治理规范规制的权威性赤字、治理方式选择的协同性赤字以及治理收益配置的公正性赤字。在其影响下,安全治理能力也凸显风险识别能力钝化、风险防控能力疲弱、风险处置能力匮乏和风险治理变革迟缓等式微效应。有效纾解安全治理赤字,有赖于多元参与、价值共享、多方协同和效能普惠的全球善治格局的构建,如此方能推动全球安全治理体系向更公平、合理、有效的方向变革转型。

【关 键 词】全球治理;安全治理;安全赤字;公共治理

【作者简介】杨华锋(1982— ),男,国际关系学院研究生部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管理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行政理论与国家安全治理;张士琪(2002— ),男,国际关系学院政治学理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国家安全治理。

【中图分类号】C936;D8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606(2026)03-0144-08


随着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全球安全格局正经历着深刻调整。传统安全威胁与非传统安全威胁交织演变,安全风险的叠加与扩散打破了传统意义上的时空边界,地缘政治冲突、地区恐怖主义、军事技术滥用等安全问题频发。旷日持久的乌克兰危机、持续不断的巴以问题、烈度突变的柬泰边境冲突、局势持续紧张的美以伊战事,预示着难以捕捉与精确预测的安全风险如高悬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随时都可能落下,对和平发展构成巨大挑战。

一、问题由来

当前国际形势变乱交织,联合国和多边主义受到冲击,全球治理赤字持续扩大[1]。全球安全治理作为全球治理的中心子领域,同样面临着严重的赤字挑战。赤字描绘了人类安全期待与国际安全现状的不匹配、不均衡现象,体现为主观上安全需求增加、客观上治理供给低效,以致安全治理能力式微,整体上反映了全球安全治理体系和能力发展不足的现状[2]。

一方面,日益复杂的全球安全问题预示着安全需求的不断攀升。自古以来,安全是人类最基本的需求,也是最重要的国际公共产品。冷战结束后,传统安全威胁相对减弱,非传统安全威胁增多,安全的概念逐渐拓展,恐怖主义、金融安全、跨国犯罪、环境污染等议题也开始纳入安全范畴,全球进入风险社会时代。风险社会通过它所引发的威胁,瓦解了民族国家、军事联盟和经济集团的边界,催生出客观的“危险共同体”[3]45。相较以往任何时代,各国更难做到独善其身,使自己不受源自境外的不稳定和不安全因素的影响。即便是将安全界定到更加细微的边界,也无法遏制地缘冲突、犯罪集团或全球变暖等危机所造成的影响。跨域安全风险正在聚合,其相互助长的影响远远超出任何一个国家单独应付的能力。面对安全挑战不断上升的客观现实,全球安全治理的需求不断上升。尽管治理最初兴起于国际关系中较“软性”的领域,如环境、贸易和公共卫生领域,但它很快便渗透到国际关系中较“硬核”的领域,包括国防和安全政策。在很多情况下,这种渗透是有意为之的,行动者会将自己在其他领域采用过的政策制定与执行方法,主动应用到安全领域[4]。这样做,是为了应对新型非国家层面的安全挑战,包括政治、军事等传统安全威胁以及气候、卫生和网络等非传统安全威胁。这些跨域风险对民族国家保障安全的传统方式构成了挑战,并且凸显出采取新的安全治理方法的必要性。安全化进程从传统安全议程蔓延至非传统安全议程,并催生了一系列新议题。这些议题既类似于全球治理议程,也与全球安全治理议程相契合,构成了安全含义本质上的重大转变。因此,安全的内涵和外延更加丰富,呈现出更加突出的跨国性和全球性,世界各国就彼此关切的安全事务进行协调与合作的意愿不断加深。

另一方面,亟待完善的全球治理意味着安全供给严重不足。安全风险的负外部性要求更加全面且完备的组织体系来提供有效的治理供给。然而,大多数国际安全机构在历史上都是为解决单一问题而设计的。例如,作为全球安全层面最重要的制度安排,联合国安理会就是为了处理国际体系中最关键的安全事务而成立的,其基本原则是集体安全,大国间权力平衡则是确保其有效治理的机制。在安全威胁复杂交织的时空背景下,联合国也在努力探索应对这类新的全球性问题的途径,这些问题在其成立时甚至都未曾被考虑过。20世纪设计的许多机构无法应对当今的挑战,这造成了一种空白,增加了人们的不安全感和不公平感。全球安全治理意味着主权国家、国际组织等多元行为体立足全球安全需求的宏观视角,以超越传统国家政治界线的方式,在世界范围内协同合作,探寻安全风险的化解路径[5]。安全治理与世界各国政府的强制性集体安全不同,其无意于改变全球的无政府状态,而是致力于应对来自经济、社会、文化方面的挑战,以协调、合作、调适的姿态去弥补国际社会无政府状态的不足[6]。受制于冷战时期传统安全认知的固化,国际行为体仍倾向于诉诸结盟等传统治理工具应对新型风险挑战,安全需求的无限性与治理供给的有限性之间形成了一组结构性矛盾[7]。其中,赤字能够恰当地概括全球安全场域陷入的这种窘境。自冷战结束以来,各种挑战和威胁的性质显然已发生或将持续发生深层次的根本性转变。赤字形象地描述了全球范围内安全需求增加与治理供给不足的显著矛盾,现如今的安全治理体系并不完备,国际安全机构没有发挥出应有的能力和作用。联合国安理会在加沙、乌克兰等危机中陷入决议被无视、执行空转等被动局面,暴露出当今全球安全机制的结构性缺陷。

综合而言,“赤字”是一套植根于社会科学的政策分析工具,即借鉴财政学的分析范式或依托赤字的隐喻内涵,来凸显特定议题的紧迫性与严峻性[8]。党的二十大报告正式将安全赤字纳入全球治理“四大赤字”,与和平赤字、发展赤字、治理赤字并列,并强调安全赤字的加重是人类社会面临的重大挑战[9]。安全赤字的提出精准契合了当前各类安全挑战日益突出、全球不安全感显著上升的现实情境。从全球治理的视角来看,安全赤字也是治理的内容,也可以说是一种治理赤字。新全球化时期,国际社会不应也不能再回到“丛林法则”,若试图以暴力的方式实现和平目标,只会陷入安全困境的悖论循环当中。面对全球安全形势日益复杂的客观现实,只有采取多边、多层、多主体的治理路径才能有效应对安全威胁,只有完善全球安全治理体系才能破解赤字,实现全球安全需求和治理供给的动态平衡。现有的全球安全治理体系源于二战后西方国家主导的秩序安排,这种体系不仅无力防范全球军事冲突、军备竞赛和集团政治等传统安全威胁,也难以应对极端气候、自然灾害和前沿科技衍生问题等非传统安全风险,赤字不断加剧。随着赤字不断扩散,全球安全治理体系的执行力和有效性又被进一步削弱,形成了“体系失灵—赤字扩散—能力式微”的传导链条。

二、赤字表征:全球安全治理体系失灵

作为全球安全治理领域一直存在的顽疾与症结,赤字已扩散至其诸多领域、各个环节。全球安全治理意味着不同行为体处理全球安全问题的综合方式和过程,涉及有关原则、规范及法律法规的建立,需要协调不同利益方采取集体行动[10]。以赤字内含的全球安全供需之差为视角,可以发现全球安全治理体系出现了过载和失灵,赤字亦在全球安全治理体系的要素中不断显现。

(一)治理主体构成的民主性赤字

国际社会对安全治理的民主参与期待与集权治理现实之间的落差,构成了全球安全治理的民主性赤字。

从需求来看,以新兴国家和广大发展中国家为代表的“全球南方”大都经历过被殖民掠夺和世界大战的波及,许多国家面临着严重的安全和发展难题。迄今为止,全球范围内的各类安全焦点议题几乎尽数集聚于“全球南方”地区。从阿富汗局势的持续动荡到巴以冲突的反复升级,从恐怖主义势力的蔓延到极端主义思潮的扩散泛滥,从局部地区的热点争端到突发性自然灾害的频繁侵袭,“全球南方”国家的民众正深陷安全危机[11]。同时,随着“全球南方”群体性崛起,其更渴望参与到全球安全事务当中。全球安全治理要求参与主体的整合和优化,逐渐建立非等级的、立体的和多中心的治理行动者网络[12]。全球化进程的持续推进加速了国家间权力的分散与转移,折射出各国实力分配格局的动态调整,而这种对比应当体现在安全治理过程当中。

从供给来看,西方国家仍然掌握着安全治理的话语权、决策权,主导着全球安全治理架构,其治理理念深受现实主义权力政治的影响。“全球南方”国家往往只能被动接受既有的治理体系和规则,难免成为安全治理的边缘者,全球安全治理体系呈现出“中心—边缘”的特征。例如,伊朗核问题全面协议曾是经过安理会决议认可的重要多边外交成果,是民主对话协商解决争端的典范,凝聚了联合国五常及伊朗的共同意志,为维护中东地区和平稳定发挥了关键作用[13]。但美国以自身利益为核心,在2018年单方面退出全面协议,对伊朗实施单边制裁,又在2025年6月与以色列袭击受国际原子能机构保障监督的伊朗核设施,导致伊朗核问题深陷困境。此举剥夺了其他参与方的平等决策权,破坏了治理的民主协商基础。

(二)治理规范规制的权威性赤字

国际社会对安全规范的普遍拥护诉求与选择性规避之间的对比,构成了全球安全治理的权威性赤字。

就需求而言,在没有一个凌驾于世界之上的超级权威的情况下,全球安全秩序的稳定性依赖于行为体间形成的相互关联的规范体系。全球治理体系没有唯一的顶层,但应当有使国际社会凝聚的核心,那就是代表着全球政治权威的联合国体系[14]。联合国作为最具代表性和权威性的国际组织,体现了各国人民追求和平与发展的强烈愿望,是现行国际秩序的重要保障。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规定的国际法治、主权原则、战争法、人权公约成为正当的权威,改变了战后秩序中权力和暴力的含义,原则上不仅限制了国家在战时的行为,也限制了所有国家和非国家行为体在任何时候的行为[15]72-73。在这种背景下,安全不再局限于为了既定的权力关系而保护国家利益和领土,安全开始容纳保护和培育每个国家在自决、人权和基本自由方面的利益。

就供给来说,一些有影响力的西方国家正在刻意地忽视或破坏这些规范原则,对其采取“合则用、不合则弃”的态度,削弱了其权威性和有效性。“大”到《联合国宪章》宗旨原则和国际法治,“小”到人道主义和个人安全,皆是如此。在巴以冲突过程中,以色列无视联合国大会和联合国安理会决议,公然违背《联合国宪章》,禁止联合国秘书长入境,攻击联合国维和部队营地,打压联合国近东救济工程处,亲手将自己塑造为一个无视国际秩序、威胁地区和平的反面教材[16],国际安全规则被严重践踏。

(三)治理方式选择的协同性赤字

国际社会对安全事务联动应对的普遍诉求与部分行为体分散施策倾向之间的张力,构成了全球安全治理的协同性赤字。

从需求侧来看,在无政府国际体系中,多元行为体的协同共治已成为维系国际社会基本秩序的唯一途径。近年来,国际政治格局经历了深层次的结构性转型。以“全球南方”为主体的新兴经济体实现群体性崛起,打破了西方大国长期主导国际事务的传统格局。全球和平与安全的维系逻辑也随之调适,愈发依赖于新兴大国和国际组织的协作联动,而霸权主义、强权政治等传统治理范式正遭到国际社会的普遍抵制和摒弃。随着复杂性全球风险日益剧增,安全治理亟待实现范式转型,摒弃单边主义主导的强权模式,转向以全球共同价值为支撑的多边协同共治、多层级联动参与的网络化治理框架,进而在集体行动框架下实现安全公共产品的高效供给[17]。

从供给侧来看,部分国家排斥多边合作,各类安全机构相互竞争,在成员、功能等方面存在交叉重叠。新自由主义的主导者过去不希望、现在依然不希望出现有效的全球治理,他们承认,在金融、投资和贸易领域需要存在一套共同理解的“游戏规则”,但他们更倾向于那种私有化的、企业式的全球治理模式[18]。其中,国际安全格局的集团化和阵营化趋势已成为阻碍全球安全治理进程的最大障碍,其衍生的对抗性逻辑更是对多边安全合作机制造成冲击。近年来,美国通过整合和改造既有双边同盟,强化在印太地区的盟伴体系,如推动美日韩三边安全合作制度化、组建美英澳三边安全伙伴关系、强化美日印澳四方安全对话机制,试图构筑有针对性的遏华体系。无论是亚太地区涌现的各类“小多边”安全伙伴,还是以北约为代表的“大多边”安全同盟,都属于排斥异己的阵营对抗和集团政治范畴,而非真正的安全协同治理[19]。

(四)治理收益配置的公正性赤字

国际社会对安全治理收益公平分配的期待与治理成果被非均衡占有之间的反差,构成了全球安全治理的公正性赤字。

从需求端来看,风险社会的到来意味着人类正在成为一个存有共同利益的命运共同体,全球分配正义成为一种可能的设计。在现代风险的平等化分配模式下,发达国家试图借助产业转移来规避风险,但第三世界的风险危机也会反向传导至发达国家。由于极端的国际不平等,也由于世界市场的互联,“边缘国”的贫困区已经挪至富国工业中心的家门口。欠发达体成了世界范围内的风险滋生地,风险的急剧增长使世界社会收缩成一个危险共同体[3]40。因此,全球安全治理决不能罔顾其他国家的安全和发展而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也不能将风险转嫁给他国,导致收益与风险承担之间的严重不对等[20]。

从供给端来看,发达国家凭借其强大的经济、军事和政治资源,将自身利益与价值观深度嵌入安全治理规则,从而获得非对称治理收益。尽管新自由主义引领下的全球化进程显著提升了全球总产出规模,却未能在全球层面达成帕累托改进。全球化所创造的收益,在不同国家与各类人群间呈现出非均衡、非公平的分配特征,进而催生了获益群体与失落群体并存的二元分化格局。作为安全治理的洼地,撒哈拉以南非洲面临着内战、恐怖主义、饥饿贫困等安全挑战。非洲国家每年在维持和平行动方面的开支仅为12亿美元,其中95%的资金依赖域外援助[21]。以美、法、德为代表的西方国家对非洲实施安全干预手段,本质上是维系自身在非洲地区的军事存在,争夺非洲内部事务的主导权[22]。而所谓的安全援助,不过是为这类干预行动披上合法外衣、实现其再合法化的重要手段。

三、赤字效应:全球安全治理能力式微

赤字事关安全治理体系能否有效地履行多种治理功能。以“民主性—权威性—协同性—公正性”为表征的赤字严重削弱了当前的全球安全治理体系,既存体制机制不足以凭借自身力量改变低效空转、能力式微的尴尬处境。从安全治理的有效性视角出发,安全治理能力的逻辑内核体现为对安全风险的识别、管控和处置这一不可逆的过程机制[23]。对此,国际社会在推动全球安全供需平衡这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事实证明,实现这一愿景所需的制度变革并未实现。

(一)安全风险识别能力钝化

赤字造成的首要后果是全球安全治理体系对安全风险识别和预研的迟钝化。在国内治理中,政策制定者借助对各类议题赋予安全属性的无差别界定方式,即安全化方式,能够更便捷地推进决策过程。但在纷繁复杂的国际层面,安全治理赤字的存在致使行为体无法凝聚共识,面对复杂交织的安全威胁,有限的经验和认知使得其对安全风险的界定总是有限的。长期以来,全球安全议题的形成多是对国际形势变动的被动回应,议题设置多以实践经验为导向,而非立足于预防原则来确定。唯有当威胁事件或相关影响实际发生后,学界与政策界才会将该问题界定为安全议题并纳入治理范畴,国际社会至今尚未构建起有效的风险预判与前置阻断机制[24]。例如,2001年“9·11”事件发生后,美国迅速展开全球反恐战争,国家安全上升为首要议程;2013年“棱镜门”事件曝光后,各国对信息安全的重视程度提升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网络安全迅速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全球安全议题。近年来,在乌克兰、加沙等地的冲突中,人工智能辅助武器系统已经开始扮演重要角色。自2014年起,联合国《特定常规武器公约》(CCW)成员国已在日内瓦多次召开会议,探讨是否应全面禁止完全自主运行、缺乏人类有效控制的武器系统,并对其余类型进行规范。尽管当时没有自主武器系统在冲突中使用,但与会国一致认为,需要先发制人采取措施,以便最终自主武器系统在技术上成为现实时能及时予以限制。11年后,谈判仍在进行。2025年5月,联合国首次专门针对致命性自主武器系统问题举行大会,但该会议仅系非正式讨论,并不具备法律效力。与技术的快速推进相比,国际社会在议题讨论与议程推进方面进展缓慢,几乎可以说停滞不前。

(二)安全风险防控能力疲弱

饱受赤字困扰的全球安全治理体系难以有效管控不断衍生的安全风险。全球化下,多元行为体的相互依存关系加深,完全规避风险已经不可能。全球风险社会呈现的高度复杂性与不确定性特质,要求摒弃工业社会以来形成的、以工具理性为核心的通过规则与机制彻底消解不确定性的治理范式[25]。基于风险具有可管控但无法彻底消除的本质属性,安全治理的相关政策设计与执行应兼具持续性与连贯性,而非沿用传统“高级政治”范畴内安全议题的界定逻辑将其局限于非常态化的离散时空维度[26]。因此,与风险共存的安全治理理念成为趋势,全球层面的风险监测和预防机制至关重要。西方各国基于战后自由国际准则建立并维持的全球治理体系,未能成功履行其对危机的监督、预警和调整职责。例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核心职能之一,就在于对全球范围内的经济金融政策及其实施效果展开跟踪研判。然而,这一监管框架未能借助风险预警机制和脆弱性评估监测体系,及时识别并预警诱发美国金融市场剧烈动荡的次贷危机隐患。在福岛核污水排放事件中,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仅基于日方单方面提供的数据和信息开展审查评估,在取样独立性和代表性不充分的情况下,IAEA得出核污水排海方案符合国际安全标准的结论,就此仓促发布了涉及福岛核污染水处置事宜的专项报告[27]。核风险治理的最大挑战,在于如何为核设施、核材料及放射性物质构建必要且完备的防控、保护和保障体系。福岛沿岸分布着高强度的洋流系统,若核污水持续排放,其中含有的放射性核素势必扩散至全球海域,进而可能将核风险转嫁给全人类。日方行径违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伦敦倾废公约》,而IAEA却选择性忽视,相关结论存在局限性和片面性。

(三)安全风险处置能力匮乏

赤字致使全球安全治理体系难以处置已突破临界点的重大安全风险。全球安全风险加速积聚,地区冲突多点频发,各种“黑天鹅”“灰犀牛”事件随时可能发生。据国外研究调查,国家间武装冲突被认定为2025年全球最为紧迫的直接风险[28],俄乌冲突作为一起严重的军事冲突事件,随着战事持续,各类风险持续累积外溢,很可能引爆诸多长期冻结的地区冲突和地缘矛盾。尽管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在安全领域投入了大量资源,但对已爆发威胁的应对却呈现出明显的表面化特征,难以对其根治。2022年以来,联合国大会召开多次相关会议,反复重申对乌克兰主权独立、领土完整及国家统一的坚定支持,要求俄罗斯即刻、全面且无条件地从乌克兰国际公认边界内撤出所有军事力量,并暂时中止俄罗斯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成员国资格。国际法院亦做出司法裁决,判令俄罗斯即刻终止在乌克兰境内的军事行动。然而,鉴于乌克兰危机的当事方之一俄罗斯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上述国际决议与司法裁决均难以获得有效落实。

(四)安全风险治理变革迟缓

赤字拖累全球安全治理体系的改革进程,国际社会期待的制度变革愿景远未实现。战后多边安全秩序的核心是联合国安理会及各类裁军机制,它们从根本上反映了战后的力量平衡,这既是其在历史上发挥效用的原因,也是其难以应对当下所面临的新安全挑战的原因。受限于制度惯性,这些政府间的和平保障机制正日益显现出裂痕。在一个动态且快速发展的世界秩序背景下,安全治理的主要机制在形式上仍保持不变,进而导致全球和平与安全工作分工的碎片化且日益低效[15]112。在近300次有关和平与安全的重大问题上,代表整个国际社会的安理会由于个别国家的反对,而未能采取实质性行动。国际体系已呈现明显超载特征,必须通过更具针对性的变革以适配未来发展需求。这种变革往往具有长期性,其推进过程甚至可能伴随阶段性波折与反复[29]。在前秘书长安南的推动下,联合国会员国从2009年开始启动了有关安理会改革的政府间磋商。谈判磋商议题聚焦于成员国分类标准、否决权改革、地区代表性均衡、安理会扩大后的规模设定及安理会的运作机制等方面。但截至目前,谈判并未取得任何实质性的进展。不愿或无法改革,表明大国不愿对自身权力地位的任何变化做出妥协,这凸显了制度惯性与多极化趋势相互作用导致的僵局现状。大国故意“困在”当前的制度安排中,常常排斥那些崭露头角的新兴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这种不包容实际上是全球安全治理体系的一个弱点,从提高治理效力的角度出发,全球安全体制机制改革势在必行。

四、赤字纾解:全球安全善治之路

赤字不断增长的势头表明了全球安全治理的艰难时势。国际安全机构亟须找到纾解赤字状况的治理工具箱,提升治理供给水平以满足国际社会的安全需求。能够将赤字置于可控限度内的全球安全治理必然是共通性和多元性的公共治理。全球安全事务应由各国协商推进、治理体系靠各国协同构建完善、治理成果由各国共同受益,从而推动全球安全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平、更加合理、更加有效的方向发展,最终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安全风险能力,增加安全治理的预见性、精准性、高效性[30]。

首先,倡导治理行动者的多元参与。倡导多元行为体的广泛参与旨在纾解全球安全治理的民主性赤字。变革现有的安全治理主体网络具有两层含义。一是实现“全球南方”提倡的全球安全治理民主化原则。“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都是国际社会平等成员,理应平等参与决策、享受权利、履行义务。”[31]在乌克兰问题悬而不决的情况下,中国发布《关于政治解决乌克兰危机的中国立场》文件,派出特使开展穿梭外交,并联合“全球南方”国家坚持劝和促谈。二是在民主化治理的基础上,充分激发非政府组织、社会公众等非官方行为体参与全球安全治理的积极性,实现国家、国家间组织和非国家行为体的多方联动。非国家行为体因更具多样性和灵活性,对相关议题更为了解,往往在治理非传统安全问题时发挥重要作用。作为全球力量分散化与多极化的产物,非国家行为体日益成为参与国家间竞争、影响国际思潮、融入全球安全治理体系的关键行动者。例如,全球公共安全合作论坛(连云港)作为中国主办的国际性安全论坛,汇聚了各国政府和执法机构的高级别官员、国际组织的负责人,也涵盖了国际安全研究领域的大批知名专家学者,为不同主体搭建了高效交流协作平台。

其次,呼吁共享治理的价值规范。拥护共有安全规范和原则旨在纾解全球安全治理的权威性赤字。作为全球安全治理的核心组织体系,联合国最大的成就之一便是制定了一套规制主权国家间关系的国际法。国际法促进行为可预测性,从而增加信任。《联合国宪章》中的4条宗旨和7项原则为全球安全治理提供了完整的价值规范,包含领土完整和主权独立、国际法治、集体安全、不使用武力及人道主义等承诺,承载着国际社会对两次世界大战惨痛教训的深刻反思。尽管国际法被会员国所承认且遵守,但其有时也会受到挑战。当今世界发生的各种对抗和不公,不是因为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过时了,而是由于其未能得到有效维护和履行[32]。多场安全危机的现实反复昭示,违背《联合国宪章》宗旨原则、试图采取集团政治和阵营对抗的行径,绝非应对安全挑战的良方,反而会激化矛盾、放大风险,最终侵蚀世界各国的安全根基。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具有对全球政治与公共行政的统合作用,国际社会应当防范霸权国家冒充全球治理权威,巩固并发展联合国作为全球治理公共权威的功能与地位[33]。要维护公平正义的全球安全治理体系,始终恪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原则,在遵守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发展安全治理。

再次,塑造多边协同的治理方式。搭建多边主义框架下的治理路径旨在纾解全球安全治理的协同性赤字。现行国际体系和国际秩序的核心理念是多边主义[1]。全球安全治理面临的风险议题兼具全球性与区域性,这些风险既是本土又是全球的,必须通过国际社会多边协作、多层级网络联动的方式予以有效处置。多层级协同治理机制可有效促进各类参与主体的资源统筹整合、信息互通及优势互补,进而达成人员交流、资源统筹、信息共享、组织联动的多维度协同效应。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和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始终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在联合国框架下参与或发起成立多边安全治理平台。就全球安全政策而言,中国已加入绝大多数普遍性政府间国际组织,签署600余项国际公约及修正案,始终坚定维护联合国在国际事务中的核心地位[34]。在地区安全治理维度,由中国参与的亚信会议、北京香山论坛及上海合作组织等安全论坛,覆盖成员广泛,具备包容性、开放性的特征,为全球安全治理的推进搭建了务实可行的多边参与平台。其中,上海合作组织自成立以来历经20多年,从最初的6个创始成员国,逐步发展为涵盖10个正式成员国、2个观察员国及14个对话伙伴的区域性合作机制,现已成长为全球范围内幅员最为广袤、覆盖人口规模最大的区域性国际组织[35]。2025年5月,全球首例聚焦于国际争端调解事务的政府间专门性国际组织——国际调解院正式在香港落地设立,为国际争端的和平解决开辟了全新路径。

最后,促进治理效能的普惠共享。推动治理效益的普惠共享旨在纾解全球安全治理的公正性赤字。现如今,一国决策往往具有跨境外溢效应,其影响可能波及邻国乃至更广泛的区域。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相关主体的权利和利益均可能遭到侵犯。此时,全球背景制度的公正性愈发成为国际社会需重点关切的议题。许多饱受战争折磨的社会已经得益于各类发展与安全行动,但是它们也付出了代价,即依赖于发达国家,并屈从于发达国家所推行的全球化要求[36]。为此,仍然利用这种优势而在当前的全球治理体制中攫取不公正收益的国家就应对其他国家实施某种补偿正义,或者立即纠正自己的行径,以便共同创造一个公正的国际合作环境[37]。公正性所蕴含的义务,不仅要求发达国家为不安全感群体提供安全援助,更需从根源上消除贫困与极端不平等现象。

五、结语

全球安全治理赤字描绘了人类安全期待与国际安全现状的不匹配、不均衡现象,体现为全球安全需求与治理供给失衡的结构性困境。作为全球安全治理体系的主要症结,赤字已扩散至全球安全治理体系的诸多领域众环节中,集中体现为民主性、权威性、协同性与公正性四种赤字,继而导致治理体系出现议题识别迟钝、风险管控粗放、威胁处置表面化与体系改革滞缓等连锁反应,全球安全治理能力日渐式微。国际社会应以包容型治理网络吸纳多元主体参与,修复民主赤字;以联合国核心规范与国际法为根基,重塑治理权威;以多边主义框架搭建协同平台,破解合作难题;以普惠共享机制优化收益分配,彰显公正价值。在百年变局与全球风险交织叠加的时代背景下,消除全球安全治理赤字,推动全球安全治理体系向更公平、合理、有效的方向转型,既是化解复杂安全危机的必然选择,也是凝聚人类共同安全共识、筑牢人类安全共同体根基的基本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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